县市区委组织部管村书记。
我国法律规定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应当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以足够精力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村支书选举条件如下:
(1)选举的村书记必须满足户籍在本村的条件;
(2)村书记选举需要满足党员的条件,如果没有满足,就不在村书记选举的条件范围内;
(3)男的不能超过60,女的不能超过54,这样选举才受法律保护;
(4)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5)参选者的年龄要在十八周岁以上;
(6)参选者品行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村支书选举的流程如下:
1、由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提出召开村党员大会的申请,经批复后研究筹备选举工作;
2、选举日到会党员人数达到全体党员总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
3、上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村支部做述职报告;
4、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并举手表决是否通过;
5、第一轮投票。无记名投票,选举出差额候选人;
6、工作人员以姓氏笔划为序填写第二轮投票票样,并解释票样;
7、第二轮轮投票,有两种形式:一是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出村支部委员。再由支部委员选举出支部书记、副书记。二是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出书记、副书记、委员。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应当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以足够精力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应当及时提醒、约谈;出现严重问题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