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符合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要素,且公司章程也未明确否定该形式的,即可以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符合程序的通知应包括如下要素:

(1)通知时间: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通知对象:全体股东;

(3)通知内容:会议议题或审议事项;

(4)通知方式:章程可约定书面、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等文字记载的各种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