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过期一年内仍有机会进行换证。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车主可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和驾驶证照片等资料,前往所属公安交警车管所,按照正常的到期换证流程办理换证手续。但请注意,在此期间,车主不得驾驶车辆,否则将构成无证驾驶。
一、驾驶证换证时间说明
1. 车主应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的九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 若驾驶证过期未满一年,仍可按照正常流程办理换证。但在此期间,车主需避免驾驶,以免触犯无证驾驶的规定。
3. 若驾驶证过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车主的驾驶证将被注销。然而,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并合格后,车主可恢复驾驶资格。
4. 若驾驶证过期超过两年,车主将无法恢复驾驶资格,只能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但车主可跳过驾校培训,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二、驾驶证换证流程
(一)正常换证流程
1. 准备资料:身份证、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和驾驶证照片等。
2. 填写申请:到车管所后,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 审核缴费: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按指引缴纳工本费。
4. 领取新证:在指定窗口领取新的驾驶证。
(二)恢复驾驶资格流程(驾驶证被注销未满两年)
1. 准备资料: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原件、三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等。
2. 体检: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 填写申请与考试预约:提交资料并预约科目一考试。
4. 参加考试并领取新证:通过科目一后,领取新的驾驶证。
(三)重新考取驾驶证流程(驾驶证被注销满两年)
此流程与新生报考驾驶证的流程一致,包括报名、体检、理论学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等步骤。
三、换驾照注意事项
1. 在换证前,车主需确保所有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并缴纳罚款。
2. 若车主的身份信息有变化,需在换证时如实填写并更新。
3. 若车主在换证时希望降低准驾车型,需在申请时明确标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
(八)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九)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十)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十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一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九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九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