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