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涉及自身的财产受损,便无法满足“故意毁坏他人财务”这一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即便存在故意损坏财物的举动,若未达到财物价值认定标准中的“较大金额”或不符合其他严重情节之定义,同样不属于司法范畴内的犯罪行径。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确实存有无意破坏财物的情况发生,有可能源于行为人的过失,亦或是无意间的意外事件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