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指控被告涉嫌重婚罪时,原告有权利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动用司法机关的力量进行深入调查取证,而非自行调查。
此类证据通常涵盖了以下几种形式:
物证、见证者的供词或陈述、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观点与辩护、专业化鉴定机构的专题研究结论、现场勘查记录、精细检查报告、精确辨认真伪以及精心策划的侦查实验图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