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依法宣判为缓刑加以惩处的罪犯,其必须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措施,同时需要遵守以下条款规定:

首先,要始终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条例,并坦诚地接受相关部门的全面监督;

其次,按期向负责考察监管的有关部门如实汇报自身的活动事实与行踪发展状况;

再者,严格遵循考察机关制定的会客规定,不违背其相关要求;

最后,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是计划迁居他地时,必须事先征得考察机关的书面批准同意方可实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