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想防卫”,即是指行为人由于自身主观认知方面的错误,误以为存在着非法侵犯的现实危险性,因此采取防卫手段而导致他人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现象。
对于这种因误解引起的“假想防卫”,无法构成故意犯罪,应依据传统刑法理论中的过错范畴进行妥善处理;若是因为主观上的过失,则按照过失犯罪进行量刑;倘若没有任何过失,就相应的视为不可抗力事故,不予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