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本罪所侵害的直接客体乃社会治安管理之稳定秩序;

其次,从本罪的客观层面来看,其表现形态是主要实施了对他人组织卖淫活动起到了重要辅助功能的特定犯罪行为;

再次,本罪的适格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

最后,从本罪的主观层面分析,本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具备协助他人组织卖淫犯罪活动的特定认知意图以及作为手段的心理态度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