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伤残赔偿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一级伤残的赔偿额度相当于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的赔偿额度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的赔偿额度则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的赔偿额度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 五级伤残的赔偿额度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 六级伤残的赔偿额度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7. 七级伤残的赔偿额度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 八级伤残的赔偿额度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 九级伤残的赔偿额度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 十级伤残的赔偿额度则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关于赔偿项目,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 对于未达到残疾程度的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交通食宿费等。

2. 对于造成伤残的情况,除了上述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外,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3. 若不幸造成职工死亡,赔偿项目则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4. 对于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情况,赔偿项目会依据职工是否被宣告死亡而有所不同。若职工未被宣告死亡但生活困难,其直系亲属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若职工被宣告死亡,其直系亲属则可获得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