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来支持您的申请:

一、离婚诉讼申请书

您的离婚诉讼申请书应详细包含以下内容:

1. 原告和被告的全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及详细住址。若您有诉讼代理人,还需注明其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代理权限和与您的关系。

2. 阐述您的婚姻状况、离婚的具体原因以及您的诉讼请求。

3. 注明提交诉讼的人民法院名称,并在申请书末尾签名或盖章,同时注明提交申请的日期。

二、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

1. 提交您的身份证原件,以供法院审核后归还。

2. 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通常包括结婚证和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证明婚姻破裂的材料

1. 提供关于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据,如自由恋爱或包办婚姻等情形的证明。

2. 提交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包括感情好坏、是否分居以及分居的原因和时间等。

3. 提供导致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及可能的证人线索。

4. 如之前有过离婚诉讼,提供相关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5. 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四、财产分割的证据

1. 提供与结婚时彩礼、陪嫁等大额支付款相关的证据。

2. 提交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

3. 提供不动产的权属证明,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等。

4. 提供特殊动产的购买合同、贷款合同及行驶证等证明。

5. 提交银行卡账户、股票账户、基金账户、保险单、游戏账户等信息。

6. 提供与生产经营投资相关的证据。

7. 提交知识产权收益的证明材料。

8. 提供对外债权债务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

9. 提交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0. 提供赠与、遗嘱等相关证据。

11. 其他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

五、抚养权争夺的证据

1. 提交您负责子女生活起居的证据,如购物记录、接送记录、医疗记录等。

2. 提供您已进行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3. 提供对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

4. 提供各自及双方父母的工资收入证明。

5. 提交其他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材料。

六、经济帮助需求证据

若您需要对方提供经济帮助,请提交您疾病、无劳动能力或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七、经济补偿需求证据

若您要求经济补偿,请提供财产约定书、您抚育子女或照料老人的相关证据。

八、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若您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请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