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酒席但未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夫妻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结婚登记是确立合法夫妻关系的法定途径。

即使男女双方仅举行了婚礼、摆了酒席,并且可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有了子女,他们仍不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要得到法律的承认,一段婚姻关系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完成法定手续。仅通过传统的风俗习惯如摆酒席、办婚礼等,并不能在法律上确立夫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应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而确立婚姻关系。

结婚登记的流程包括:

1. 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交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和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 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的条件包括:

1. 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不允许任何一方的强迫或第三方的干涉。

2. 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无效的。

3. 双方不得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