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经过人民法院的正式判决,针对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可判处无期徒刑。例如,对轮奸妇女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可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对于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若在缓期执行期间内未故意犯罪,则在二年期满时,其刑罚可减为无期徒刑。

主刑的刑罚类型有:

1. 管制:管制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刑罚形式,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会被关押,仍保留一定的人身自由,并能继续工作或参与社会活动。然而,罪犯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由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以确保其遵守法律并接受监管。

2. 拘役:拘役的刑期相对较短,通常不超过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此期间,罪犯将被剥夺自由,并在就近的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接受强制劳动改造。

3.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前,若存在折抵刑期等情况导致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将在当地看守所执行刑罚;超过三个月的,则需到监狱服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也将被送往指定的监狱进行服刑。

4. 死刑缓期执行与立即执行:对于被判处死缓或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将遵循就近服刑的原则,在判决地的监狱或死刑执行场所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