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概念。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即使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也不会自动导致离婚。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考虑这一点,并可能因此判决离婚。

一、离婚的方式

1. 协议离婚:当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时,他们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只有在双方均表示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发放离婚证。

2. 诉讼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将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以下情形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

4.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请注意,分居满两年并不会自动导致离婚,而是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考量因素。

三、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为了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 双方签订的关于分居的书面协议;

3.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关于分居的书面通知,最好通过邮寄方式,并保留邮寄凭证;

4. 双方之间的书信、电子邮件等通讯记录,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且分居的事实;

5. 证人证言,如双方共同认识的朋友或亲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