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申请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时,一方可以选择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法院申请离婚。
一、起诉离婚的方法与流程
1.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的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则指被告离开住所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
2. 立案
确定管辖法院后,前往立案大厅进行立案申请。
立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离婚起诉书;
结婚证;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子女出生证明;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家暴、分居等);
财产和债务等相关证据。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 审理
案件移送至相关庭室,由法官审理。
庭前和庭审过程中,法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庭审主要围绕婚姻关系的合法性、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
4. 判决
审理结果有三种:原告撤诉、调解和判决。
撤诉:原告可申请撤诉,法院裁定是否准许。
调解:包括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后者将制作民事调解书。
判决:若调解不成,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二、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1. 普通程序
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可延长至十五个月(特殊情况)。
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可延长至六个月(特殊情况)。
2. 简易程序
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亦为三个月。
总结: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但具体时间会因案件复杂程度、当事人配合度以及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