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职责:
1. 应作为楷模,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 应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依据会议日程安排,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会议期间的各项职责。
3. 应根据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所在代表小组的安排,积极参与闭会期间的学习、调查、视察、评议等各项活动。
4. 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和需求,积极为民发声,勇于为人民利益直言不讳,实事求是地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
5. 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应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本级政府和自己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推进工作。
6. 应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勇于与社会腐败现象、违法行为、错误倾向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7. 应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团结同事,坚持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
8. 应积极完成乡镇人大主席团、所在代表小组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在单位依法下达的各项任务,在生产、工作和各种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政治和其他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
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参与决策,为国家和地方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 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3. 作为桥梁和纽带,加强人民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促进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4. 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