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保证书要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三个条件:

1)该保证书必须完全基于一方真实、自愿的意愿表达;

2)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应合乎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违背社会道德。

在判断保证书的效力时,法院会全面考虑签署背景、设定的条件以及所处理的权益,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进行综合评估。

出轨保证书在离婚诉讼中,主要作用是作为固定出轨事实的证据。法院通常会据此认定出轨的可能性较大。对于无过错方,法律提供了多项保护措施,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倾向无过错方,以及支持其主张精神赔偿。

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保证书将被视为无效:

1)若保证书是在出轨方遭受胁迫(如被亲友团在酒店捉奸或受暴力威胁)的情况下签署,且出轨方能提供充分的被胁迫证据并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则该保证书将因撤销而失效;

2)保证书中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通常无效,法院在处理抚养权时,会基于孩子的年龄和成长环境,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

3)保证书中若包含剥夺一方人身权利的内容,如要求对方再次出轨时必须离婚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此类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有效的婚内出轨保证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确保身份明确;

二、保证书的生效日期及有效期,明确时间范围;

三、双方关于不出轨的明确承诺,强调遵守婚姻纪律;

四、保证在有效期内,双方均不会违反上述承诺;

五、相互尊重与爱护的约定,避免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

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修改保证书内容的条款;

七、遵守本保证书的各项规定,确保其有效执行;

八、双方签字盖章,表示对保证书内容的认可,使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