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即婚外情所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与婚生子女的标准保持一致。

这些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他们有责任承担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抚养费通常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方面。在确定抚养费时,最好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商时,应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抚养费标准法律规定如下:

1. 如果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支付。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子女需要抚养,这一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通常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他们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有固定收入父母的支付比例来确定。

3. 在特殊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

4. 父母双方也可以达成协议,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承担全部抚养费。然而,如果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以满足子女的需求,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将不会支持这种协议。

在以下情况下,子女有权要求有能力的父母增加抚养费:

(1)如果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无法满足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由于子女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经超过了原定的抚养费数额;

(3)存在其他合理的理由需要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