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既不辞退员工也不安排其工作时,员工被迫在家休息,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要求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提供工作机会,但又不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月支付基本工资。这是基于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履行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

二、通过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些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员工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公司未履行,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种正式程序,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法院将依法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请注意,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员工在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同时,员工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调解记录、仲裁裁决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