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同性之间的婚姻是不被允许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婚姻应当是男女双方基于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

这里所指的“男”和“女”,是指按照自然出生和生物学特性划分的性别。因此,我国现行的婚姻制度是以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为基础的,这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因此,同性伴侣在我国是不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

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的,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或第三方的干涉。这是我国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构成婚姻关系的首要条件。

2. 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方不得早于20岁,男方不得早于22岁。国家鼓励晚婚。

3. 男女双方必须是单身,即没有配偶。我国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拥有两个或以上的配偶。

4. 男女双方必须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根据双方的约定,一方可以成为另一方的家庭成员。

5. 不得违反禁止结婚的规定,比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时,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之前有过婚姻记录,还需提供离婚证明。此外,某些地区还要求进行婚前检查,并提供相应的检查证明。

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根据结婚人员的国籍和地区有所不同。例如,我国大陆公民需要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现役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则需要提供各自的通行证、身份证和相关公证证明;外国人则需要提供护照和无配偶证明等。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额外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医学鉴定。

三、登记:

经过审查,如果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准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如果因单位或他人干涉无法获得所需证明,但经审查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约定,一方可以成为另一方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