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解除需要遵循法律规定。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如果想要离职,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天后即可离职,并且这一行为不会使新单位或劳动者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辞职权利。
2、虽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解除。他们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向劳动者明确解释原因。
当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况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未能满足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或经用人单位提醒后拒不改正;
(5)因特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当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5)因特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如果劳动者被单位无故解雇,他们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1、首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或纠正错误。
2、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申请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如果调解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会会进行审理,并根据情况进行调解或裁决。
4、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未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