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所立的欠条,若满足以下情形,则具有法律效力:

1、夫妻双方都具备签订欠条所需的民事行为能力;

2、欠条所表达的内容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且双方对此均表示认同;

3、夫妻间所立的欠条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条款,也未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为了使欠条具备法律效力,必须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欠条上应明确记载欠款人和放款人的全名,确保身份清晰无误;

2、欠条应详细列明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形式,以避免金额上的歧义;

3、欠条应注明借款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以及明确的还款期限;

4、欠条应具体说明还款的日期,确保双方对还款时间有明确的认知;

5、欠条应详细列出欠款的利息计算方式,包括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终应支付的利息总额,并同时以大写和小写形式表示;

6、欠条应明确记载欠款本息偿还的具体时间和支付方式,以确保双方对还款计划有明确的了解;

7、欠条应由欠款人亲自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